2010年3月3日星期三

我的寫作歷程 My Fiction's Track

疊影迷情之82 Movies Crossover 82

我的寫作歷程 My Fiction's Track

元宵節已過去,自從初四至初五寫了一篇嬉笑怒罵文章,也沒疊影迷情的新作了,皆因自初五起將自己於08至09年寫下來的小說重看,一共兩篇,一篇是短篇。合共三萬多字,一篇是中篇足有十六萬字,還有很多存稿,算起來也有一百萬多字,從沒發表過,寫的祇是自娛,這兩篇更是用簡體字寫成,原意是想讓大陸網友看得懂。

說起來我寫作一向興趣甚濃,但發表慾不強,一直在練習寫作,三十多年前我也寫過兩本小說,也曾有幸被出版商垂青出版過,第一本小說在工作閒餘時間寫成,當年我在某大飯店當設計師,因被直屬上司處處制肘,最慘的是直屬上司的頂頭領導人,一個老外,對我特別關注,對我特別好,更形成樹大招風,我的上司要置我於絕地而後快,處處找我麻煩,導至我工作不暢順,祇有寄情於寫作,而且是用墨水筆在原稿紙上,順道訓練鋼筆書法。

終於寫了第一本,足有七萬多字,適逢有出版社創業舉行徵文比賽,我太太聳恿我把稿件寄去參賽,我也順應寄出了厚厚的一疊原稿,其實寄望不大,兩星期後竟接到出版社來電通知我獲選了,還搞了一個小頒獎儀式,把一張祇有千多元的支票交給我,算是賣斷了版權,我當時興奮極了,也不計較酬勞多寡,折算下來一千字祇是港幣21元5毛,一天我祇能寫八千字,已是一個極限了,比起倪匡先生一天寫萬多字自是微不足道,以前做印刷稿要依靠電子打字,一頁500字的打字費是45元,我用腦筋去寫一千字比打字還便宜,端的是廉價勞工,就像五十多年前的粵語片裡張活游的悲慘爬格子動物,寫到肺癆吐血也難以餬口,這樣胼手胝足的寫一天的酬勞祇是兩百多元,後來被公司裁了出來,也不能改行寫作,因為開始的兩天,天天可寫八千字,但下去就祇能寫六千字,我不是機器,然後每天寫的字數會銳減,而且我對寫作要求甚高,寫好的每感到不滿意就滕改,要用原稿紙剪下來修改不滿意的字句,做勞作的時間也頗長,一天寫上四千字已算成績不錯,但已當掉我一天的時間,祇能有五小時睡眠時間。我開始專攻寫作祇是寫了十多天,當時心情煩躁,比寫情信還困難,寫好一頁500字的原稿紙,稍有不滿就撕掉,後來乾脆擱筆,去找份正當職業以謀生計。

幾個月後,出版社總編輯召我去見面,叫我該別放棄寫作,因為出版社實行版權利益制,作品版權雖屬出版社擁有,但每賣出一本我可以有五毛錢收益,不是多勞多得,而是多賣多得,所以小說題材要有娛樂性,才能暢銷,不能寫嚴肅的文學作品,這也對我來說是頗為合適,要我寫出「去年在馬倫巴」、「沙丘之女」之類的作品,我反而是寫不出來,我自知是天資有限。

再說我是半途出家,寫作祇是興之所致,絕不能「玩物喪志」,但出版社總編輯卻是獨具慧眼,認為我行,又經多次電話交談,屢次主動找我,在盛情難卻之下,又到文具店再買原稿紙,順道兒買了兩根「英雄牌」鋼筆,開始工作。

靈感一來,寫得順暢,在公車上也可寫,況且字跡符合自己要求,總算端正,可以見人,七萬多字祇須兩星期完成,並不是一天拼命的寫,而是每天尚要工作,晚上也有空餘時間看看電視節目,也有六小時睡眠時間。

寫這中篇小說時腦海不斷構思形象化,像自己在拍電影,興致勃勃,寫出來的東西很具電影感,情節祇符合當時局勢,寫的是美蘇間諜鬥智,如今再看也足已令自己汗顏,實在不足一提,況是冷戰時期已告終,小說成了明日黃花。

交了稿,出版社給我一張兩千元的支票,算是支付我版權費,我覺得已是加了薪酬,每千字也有28.5塊,對我這個要求不高的人,能不樂哉?想清楚,寫作非謀生之途,也給出版商低微的稿酬打消了從事寫作的念頭。後來專顧事業,幹啥工作找錢也比寫作容易,我就乾脆放棄了寫作,主攻創業。我也知道寫作之途絕不容易,祇能視作閒餘消遣,以舒解生活壓力,更不能以金錢來衡量文字,就如現在寫了一百萬多字也沒收過分毫,祇為興趣,不為其他。

因為寫了這多篇小說,愛看經典電影,愛看我發表人生謬論的讀者不一定喜歡看我胡謅而從俗的小說,故此我要另開一個網站,把過去積存的小說逐一登入,也為了廣大的中國同胞能看到,我寫的小說除了第一、二篇用簡體字完成外,以後的小說也會由繁體字改為簡體字,方便同胞閱讀,也為了別讓人以為我想當編劇,所以我的小說雖然有電影感但無拍成電影的價值,祇是遊戲之作。

就如第二篇的「電影遊戲The Movie Game」,我借用了幾部好萊塢電影作為箇中情節,就算是拍電影也要牽涉及版權問題,此乃表明心態,不讓別人誤會。

我寫小說時是宣洩感情,我這個人什麼也不豐富,唯獨感情,所以小說也頗重感情,當然自會有人看了仍覺不是那回事,但我是盡力而為,力有未逮乃是另外一碼子事情,頗像下廚煮一道菜,人家吃了總覺得味道不夠,當然一個小廚不能與名廚相比,佐料相若但功力不同,而且功力是日積月累而成,非我之輩以遊戲心態喜歡寫就寫,偶一為之又豈能練得好武功?世間上許多事情不能單靠天賦,而且我跟寫作天賦壓根兒沾不上皮毛。

其實我寫小說除了消遣之外,還有其他原因,且聽我一一道來。

我在美國定居妹妹的次子「積遜」是個天才作家,天才是與生俱來,你強求不得,廣東人俗語有云:「三歲定八十」,意思是品性天生,要改也改不了,記得他當年三歲時我到美國探訪他們一家,他當年相當趣緻可愛,妹妹的幾個年青朋友帶我夫婦及他到一個空軍基地參觀,有人看見在基地的草坪上有幾張美國的棒球運動員『公仔紙』,這是用來收集及儲存的玩意,其中一名男子向他說:「積遜,你的『公仔紙』就丟在地上了。」他竟毫不思索、天真爛漫的回應:「我沒有『邀請』他們一起來同遊,I didn’t “Invite” them to come along。」這就否定了那不是他的物件,他把「帶Brought」那字改為「邀請Invite」這就是一絕,我已斷定他有寫作天份,三歲稚童也可隨口用字如此精闢。

果真如此,後來他略長,也寫過詩,絕非我能寫的『打油詩』,是嚴肅的作品,寫的是美軍在雨中經過軍人墓地的情況,以他當年祇有十歲能寫出死亡的境界,無可否認他就是擁有天份。

他長大了竟去了「紐約電影學院New York Film Institute」求學,十幾歲青年說是仰慕李安的才華,他選擇了編劇系,還一直保持不斷寫作,後來他考進「艾奧華」寫作碩士進修學校,但我曾對他戲言,寫作的人祇求的是人生經驗,多看,多體驗人生,多深入瞭解別人才是寫作正途,唸書祇是輔助,他聽了我說竟放棄了再進修,這事我曾跟我寫作的朋友李登說過,李登也同意我的愚見。

為此,我不能放下寫小說的行徑,雖然我寫的中文小說他不懂得看,但我這樣做是對彼岸他的一種默默的支持,一個從沒唸過寫作中文系的人也會寫些東西,不管好壞也算是一大堆文字構成的小說。

我寫小說無可諱言是受美國流行小說Fiction所感染,坦白而言,對於中國小說家的作品我涉獵不多,祇讀過兩、三篇張愛玲的短篇小說,再讀下去連提筆為文的念頭也煙消雲散,因為她寫的文章確是充滿文字的魅力,令人敬佩,我再寫上一百年也未及其皮毛,她可說是天才,而魯迅也是一樣,學也學不來,所以祇有退而求其次,閱讀了美式流行文化小說,我喜歡的小說作家有很多,排名不分先後,有史提芬京Stephen King、羅倫斯山打仕Lawrence Sanders、夏路羅賓斯Harold Robbins、占士米漢拿James A. Michener、佛德列科西Frederick Forsyth、尊艾榮John Irving、積希瑾斯Jack Higgins、堅科勒Ken Follett、女作家有達軒妮狄摩莉雅Daphine Du Maurier、丹紐爾施迪Danielle Steel,尤其是堅科勒影響我最深,我是看了他的作品「Eye of the Needle刀鋒冷」才開始寫第一篇小說。

我寫的小說充滿情慾,那不是賣弄情色,也不是賣點,男女主角之間往往發生情慾關係,這種情慾是「味精」,沒加點味精來調味,也就有點乏味,低手廚師就靠這些來「出術」,但許多人是對味精有敏感性。

衛道之仕可能對我寫的小說有反感,甚至於我會失掉幾個正氣凜然的朋友,世事不一定是有失必然有得,我這樣做無疑是全失,但我也不計較,就算有人斥我是「偽君子」看清我的為人,但我覺得也無謂,我一向是笑罵由人,仍是我行我素,我是真性情,為人處世不必怕因為被人詬病而改變自己,人家看不清楚我的品性也不用賣廣告、寫註解來表明自己,那是多此一舉。

我也不求別人喜歡看我的小說,好壞由他,反正是寫了,比如煮好一道菜也未必適合各人口味,祇要用心去烹調對自己已有交代。

我寫作的路程是頗為孤單,也不求回報,寫了就算,更不求是攀上文學作品行列,再說我的小說每多科幻,我是自小喜歡看科幻小說,寫科幻小說是鍛煉自己的想像力,也來個溫馨提示:若不喜歡科幻題材的請別費神看電腦屏幕上又細又密密麻麻的文章了,科幻小說不可與南美洲的魔幻文學相提並論,我寫的當然達不到這種文學價值級數,當遊戲文章看看,一消餘閒就是。

在此也應該說說我新網站的名稱,是『http//liswoodfiction.blogspot.com』,有興趣的朋友可進去閱覽,至於「疊影迷情」是我與基本數十位網友神交之處,帶朋友逛舊電影店看看人生百態算是我寫作的副業,以後會每週一篇如常掛上去。

記得去年寫過「奧斯卡金像獎」,不經不覺又是一年,今年我也會寫上數千字,當然許多奧斯卡競選的電影也沒看過,但循例也要寫一寫,聊表自己對好萊塢電影的沉迷和擁戴。

201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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